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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启战略合作

2019-12-22来源于:

      12月20日,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油气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进行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签约仪式上,中曼石油董事长李春第首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概况,自成立以来,业务主要集中于钻井工程大包服务、石油装备制造和油气勘探开发三大板块,业务遍布全球,除国内新疆、陕西、内蒙、甘肃等地的项目外,在国际上与壳牌、马石油、俄气等多家国际知名油气公司、油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临港新片区的大力支持下,中曼石油在高新技术上实现了很大的突破;目前,中曼石油以实现向上游业务升级转型为发展目标,建立起了三个“一体化”优势,即钻井工程与石油装备制造一体化、井筒技术服务一体化以及钻井工程、装备制造与勘探开发一体化。
      李总表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国家战略,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助推我国提升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中曼石油将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品牌传播建设、开拓市场资源等方面紧密沟通,实现精准资源对接,互利共赢。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董事长叶国标表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是国家级能源交易平台、信息交互平台、金融服务平台、改革助推平台和交流合作平台,集聚了上中下游各类企业优质资源,在政府与市场、上游与下游、供方与需方、国内与国际、能源与金融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交易中心将充分发挥自身政策、资源、平台等多方面优势,为中曼石油的发展提供更广阔平台、更专业精准的传播服务,提高在国内的行业专业认可度。
      在双方代表的共同见证下,中曼石油副董事长朱逢学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奚炜作为授权代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曼石油高级副总裁李世光、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张中伟、副总裁姚桂成等相关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直接指导下,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能源交易平台。2015年3月4日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2015年7月1日试运行,2016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交易中心由十家股东单位组成:新华社、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申能集团、北京燃气、新奥能源、中国燃气、港华燃气、中国华能,注册资本金10亿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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